一、方案出台背景
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项目为王”工作导向、高质量开展“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活动、助力实现“工业强县”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和动力,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通过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办理”“前期一件事一次办”“承诺制”“标准地”“信用约束”等改革举措,对我县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同时组建项目代办员队伍,强化项目审批全过程服务,切实加快项目落地效率,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营商环境。
二、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共14条改革举措。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开发区内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第二部分是创新投资项目审批模式。一是实行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明确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分为立项和报建2个阶段,同一阶段事项可同步并联办理,项目竣工后实行联合测绘、统一验收。二是推广审批事项容缺办理。明确了容缺办理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及各环节要求。三是探索项目前期一件事一次办。支持项目单位对多个审批事项编报一套材料,审批工作由相关部门在内部运转,实现多评合一,压减项目落地前申报材料数量和申报次数。四是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简化措施。五是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明确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除必要审批事项外,其余事项可先承诺后验收,通过验收后不再补办或按要求补办。六是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承诺改革。以开发区为重点推行标准地出让,通过政府靠前服务、土地区域评估,企业获得标准地时不再办理区域评估涉及的审批事项,其他事项通过承诺制办理,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第三部分是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一是严格投资审批事项管理。明确各类项目落地前所需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受理标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二是强化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明确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审批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责任义务。三是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将项目建设和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予以惩罚。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畅通工作沟通机制。二是健全服务体系。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组建项目代办员队伍,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重点项目提供全过程审批代办服务。三是强化政策宣传。组织各乡镇、部门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加大政策宣贯和实践力度。四是规范中介行为。约束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降低项目落地时间和成本。五是控制适用范围。对不适宜相关改革措施的情况进行了明确。
实施方案另有8个附件,对审批事项和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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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办〔2022〕24号关于印发下载点点taptap网址APP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